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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鉴定为危房

什么情况鉴定为危房

发布时间:2025-02-08 12:33:15

1. 经过专业检测鉴定,存在危险且不适宜居住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。危险迹象可能包括:地板、楼板、墙体出现滑动裂缝,梁柱裂缝严重,天花板严重脱落,地面下陷,承重墙开洞损坏,地基下沉或房屋倾斜等。发现这些问题应立即联系鉴定公司进行检测,以确定损坏程度。

2. 若墙体出现小裂缝且未扩大,非承重墙的情况下,通常可通过一般维修进行修复,无需认定为危房。

3. 房屋危险性的鉴定需综合考虑地势、结构、材料、损耗等因素。专业人员鉴定后,房屋性能分为四级,每级有相应的处理标准。为确保居住安全,制定了危房标准,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。对于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,应进行额外测试和验算。不同地区可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。危房分为整幢和局部危房:整幢危房指可能随时整体倒塌的房屋,局部危房指可能随时局部倒塌的房屋。

鉴定等级划分:

- A级:结构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,无腐朽危险,房屋结构安全。

- B级: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使用要求,个别构件危险,但不影响主体结构,基本满足使用要求。

- C级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。

- D级:承重结构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。

危房鉴定结果需由鉴定单位提供全面分析依据,报市一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审批。危房应根据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安排修建计划,及时排除危险点,并采取措施确保居住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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